各有关单位:
根据《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本市已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的单位,应当接受市气象局的资质年检。请本市在 2014年之前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的企业,将2014年度检查材料于6月20日之前报我办。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上海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年检登记表(须加盖公章),在“附件”栏下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本单位防雷从业人员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丙级单位2014年度财务会计年报,乙级或甲级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
上述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54896300
地址: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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