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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2-07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发布于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h.cma.gov.cn/s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气象路323号;邮编:201616;联系电话:021-677390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上海市气象局党组和松江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紧紧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松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城市安全运行等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履行气象工作职责。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等。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16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96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申请61件,均为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证明,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社区电子屏幕、公告栏等方式,扩展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从两个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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