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发布于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h.cma.gov.cn/sj/)。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松江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气象路323号;邮编:201616;联系电话:021-677390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上海市气象局党组和松江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紧紧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松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城市安全运行等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履行气象工作职责。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等。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16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96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申请61件,均为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证明,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社区电子屏幕、公告栏等方式,扩展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从两个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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