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我区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工作;
2.承担我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灾害调查评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协调工作;
3.承担街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街镇气象工作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4.承担街镇气象防灾减灾相关考核指标的落实工作;
5.承担农业、旅游、生态、交通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6.承担区域内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站及重大气象装备的建设工作;
7.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