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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3月18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上海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制订背景和过程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渐成为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互联网+监管”工作。今年,国办电子政务办印发《各省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点》《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系统的重点建设任务,将上海列为全国首批12个地方试点示范建设单位。

  本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于2016年建设运行至今,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方式和实施途径。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基于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改造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5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7月25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依托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本市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等子系统,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支撑,推动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并上线试运行;开展监管数据共享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方式创新等重点领域试点;12月底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全面完成试点示范工作任务。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12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任务一)。在国家部委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确定的监管事项,全面梳理形成本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本市现已基本完成。二是加快完善“互联网+监管”主题数据库建设(任务二)。按照国家有关数据标准,依托本市“三清单”数据共享机制,抽取汇聚相关数据,形成主题数据库,并与国家系统交换数据。三是建设若干监管应用子系统(任务三到八)。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移动监管、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无证无照治理、投诉举报处理,为“互联网+监管”业务开展提供支撑。四是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任务九)。对监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辅助监管决策管理。五是做好与国家系统的对接,强化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部署应用(任务十、十一)。实现本市系统与国家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市区两级系统一体化运行,鼓励各区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特色业务。六是建设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界面(任务十二),为社会公众提供投诉举报、监管事项清单查询、监管信息公示等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组。二是通过制度手段推进系统应用。三是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四是加强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