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开展公众气象服务。
2.负责开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项和专业气象服务。
3.负责开展气象服务需求收集、分析和服务效果评价,以及公众气象满意度调查。
4.负责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建设发展和业务运行,负责上海市各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
5.承担专业气象服务市场拓展和开展经营服务的任务。
6.承担局总值班室工作任务。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21-5489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