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处(气候变化处)

1.负责拟定气象科研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科技委的日常运行,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业务发展的战略性调研;

3.负责气象科研、技术开发的组织管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工作,协助开展科技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4.负责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5.负责科技合作的协调管理;

6.归口管理实验室、中试基地、研发转化平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7.归口管理气象学会秘书处;

8.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管理;

9.负责组织开展区域气象科技相关工作;

10.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21-548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