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
1.负责气象立法工作和上海市气象局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内部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负责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管理,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4.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气象行业标准,协调地方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5.负责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6.负责气象服务经营性收费物价管理;
7.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气象法律咨询工作;
8.归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气象执法大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
9.负责市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10.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21-5489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