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12:0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www.sm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邮编:200030;联系电话:021-54896000)。
一、概述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上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上海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上海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完善并落实《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通过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条,其中事业发展规划1条,灾害预警信息116条,应急预案信息4条,行政许可规定信息1条,行政审批信息151条,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163条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上海市气象局网站在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上海天气网对上海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都进行了深入报道,对“2012春运专项气象服务”、“323世界气象日”、“高考”天气、台风“海葵”动向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情况和天气预报信息等主动及时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上海天气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2年日均浏览量 50308人次,其中8月8日台风“海葵”影响期间最高达到 799698人次。
2.新闻发布会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余次。发布会主要围绕6件便民实事、“春运”气象保障服务、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汛期气候预测、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徐家汇观象台14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等展开,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3.广播、电视媒体
    通过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上海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第一财经、外语频道、IPTV、SITV、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等众多广播、电视媒体,每日多频次、滚动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并实现与上海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通过直播和插播形式发布重要气象信息。年内在各公共频道、频率天气节目中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共116条。
2012年与东方明珠移动电视合作,共建“气象信息移动电视应急发布平台”,建立迅速有效的预警信息互通机制,每天从上午6点至深夜12点,不间断、高密度为1800万户外人群第一时间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4.其它公开方式
    2012年上半年,我局官方微博实现在新浪、腾讯、新民网、东方网四大主流媒体的全面开通,在梅雨、台风、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期间,通过局官方微博(上海市天气)实时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和防御指引信息,便于市民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截至2012年底,官方微博粉丝数达21万,共发布微博9千余条,最高转发量4600余次。2012年台风“海葵”影响期间,我局通过上海市政府官方微博“上海发布”,联合全市58个委办局和区县政府政务微博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台风最新预警信息,成为政务微博群合力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的有效途径。
2012年6月,我局开发的智能气象服务终端“Weather in Shanghai”上线,区别于基于传统媒体的气象官方单向推送的服务方式,建立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与公众个体实时互动、沟通、解读、引导和建议的气象服务新方式、新形态,实现服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注重智能化服务的转变。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多为咨询气象资料方面的信息,均按《条例》及有关规定按期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丰富发布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社会各界对气象工作,尤其是民生气象信息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从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看,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发布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满足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