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www.sm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邮编:200030;联系电话:021-54896531)。
一、概述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上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上海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上海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完善并落实《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行政许可规定及审批、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等。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上海天气网、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8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70条、政策法规3条、行政审批信息185条、人才招聘及人事任免类信息23条、政府采购信息15条、部门预决算2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在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年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70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行政审批信息185条、人才招聘及人事任免类信息23条、政府采购信息15条。
在上海天气网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70条,上海天气网2017年发布新闻报道3700余篇,向中国天气网主站推送513篇,全年总浏览量2100万余次,最高访问量出现在7月21日,为129000万人次。
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上海天气网对上海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等都进行了深入报道和解读,对“3·23世界气象日”、《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及国产大飞机试飞气象保障服务、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花期预报、极端高温、台风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气象服务情况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等主动及时宣传报道。
2.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主要围绕世界气象日、《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及花期预报、高温、强对流、梅雨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等重点展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12人次。
3. 报纸、广播、电视媒体
通过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台、上海新闻综合频道、东方卫视、中国气象频道等40余家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并与上海广播电台、上海交通广播等通过直播和插播形式多频次、滚动式发布重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年内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70条,为解放日报提供节气等专栏文章15篇。
4.其它公开方式
在4个全国及本地主流网络媒体(新浪、腾讯、人民网、东方网)上开通官方微博“上海市天气”,2017年累计发布微博14969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70条,粉丝总量超过129万。官方微信“上海天气”、“上海预警发布”年度累计发布微信480条,粉丝总量超过26.7万;2017年8月开通“上海气象”政务微信号,截止12月31日,发稿97篇。网络直播32次。在全年重要节假日和重大天气事件中,积极与市政府官方微博“上海发布”进行互动,提高了气象信息的公众知晓度。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发布方式、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修订了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下发了《上海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上海市政府颁布实施了《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但随着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制,健全气象社会管理和监管体系,加强网络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大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