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12:00

 

上海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www.sm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邮编:200030;联系电话:021-54896000)。

一、概述

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海市气象局局办公室作为上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上海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上海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上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完善并落实《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在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

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其中灾害预警信息发布132条;法律法规6条;行政审批125条;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10条。另外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由中国气象局汇总后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在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上海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2011年以来,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专栏,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更加人性化。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上海天气网对上海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进行了深入报道,如对“2011春运专项气象服务”、“高考”天气预报服务等进行主动及时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目前上海天气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日均浏览量49814人次,其中201186最高访问量达到342666人次,充分显示出气象信息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2.新闻发布会。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发布会主要围绕“世游赛”气象保障服务F1赛事”气象保障、“风云汇”气象爱好者俱乐部成立、申城“入梅”、台风“梅花”预报服务情况及6件便民实事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展开,依托传统节假日、传统节气、重大天气事件和社会事件等市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加大的时间节点,开展气象服务信息和科普信息发布,确保气象专业部门与社会大众之间的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3.广播、电视媒体。通过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上海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第一财经、外语频道、IPTVSITV、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等众多广播、电视媒体,每日多次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并实现与上海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通过直播和插播形式发布重要气象信息。年内在各公共频道、频率天气节目中发布预警信息共132条。并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增加本市市民天气预报质量评价宣传。

4.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及消防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各类气象科普宣传材料。广泛利用公交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多为咨询气象资料方面的信息,均按《条例》及有关规定按期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上海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检索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

2012年,上海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及《气象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网络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大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气象法规宣传和普及,切实提高公众对本市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继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