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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发布日期: 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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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 应急保障

    7 预案管理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  名词术语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高温沙尘暴雷电大风霜冻大雾霾等灾害由地方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3 监测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国家与地方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电力监管海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  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国家应急广播系统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专用海洋气象广播短波电台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国家应急广播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

    3.3  预警准备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

    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国务院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门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海上船舶险情及船舶溢油污染时交通运输部门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部门启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部门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林业农业部门启动《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沙尘暴灾害时,林业部门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海洋灾害时,海洋部门启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管部门启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民政部门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外交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国务院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4  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4.1  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防汛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预报的风力情况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危险地带和防风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  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3  暴雪低温冰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渤海黄海的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

     

     

    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4  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民航铁道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6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7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8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9大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民航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省(区市)市(地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7  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经国务院同意。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国家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国务院。

    5.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6 应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国务院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1.1Ⅰ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5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两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省(区市)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2Ⅱ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以上暴雪天气。

    (4)干旱:3~5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1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以下。

    (7)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成片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及以上高温天气。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3Ⅲ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特大暴雨。

    (3)暴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2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以下。

    (6)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

    (7)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冰冻天气。

    (8)低温:过去72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9)高温: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及以上高温天气。

    (10)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

    (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4Ⅳ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南方有成片或北方有分散的大暴雨。

    (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

    (4)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5)低温: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6)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4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及以上且有成片及以上高温天气。

    (7)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沙尘暴天气。

    (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

    (9)霾: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10)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11)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统计表

     


    台  风

    暴  雨

    暴  雪

    寒  潮

    海上大风

    沙 尘 暴

    低  温

    高  温

    干  旱

    霜  冻

    冰  冻

    大  雾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

    8.1.5多种灾害预警

    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8.2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冰冻是指雨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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