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气象业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行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