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贯彻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60号)的精神,松江区气象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重大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松江区气象局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许可申请,相关项目的防雷装置行政审批,由松江区建管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二、气象部门继续负责的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包括: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
(3)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上述四类项目的防雷许可参阅《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办理。
三、在2017年1月1日前已受理检测技术服务的建设项目请联系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防雷技术服务窗口办理(地址:徐汇区蒲西路166号1号楼401室;联系电话:64811794)。
四、为稳妥推进防雷许可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如需咨询请拨打浦东新区气象局电话:58336025。
特此公告!
浦东新区气象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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