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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30
  • 本报告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共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紧扣《条例》相关要求,稳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规范落地、高效推进,由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职责,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部署下,具体负责全区气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与督促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以下类别:机构职能、组织架构、人事信息、职责范围、政策法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行政许可规定及审批等。为便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便捷查阅上述公开信息,可通过上海市气象局浦东气象子网站,获取我局主动公开的全部内容。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紧扣气象服务保障核心任务,全面抓实信息发布与宣传解读工作。全年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647条,行政检查160条;聚焦春运、国庆高考等重要节日及高考、桃花节花期等重要事项,主动及时公开气象服务动态与预报信息。通过传真、邮箱、短信方式发布重要天气信息,全年共制发重要气象信息领导专报56期,防汛防台应急响应60余次,微信推送领导专报、预警信息、情况通报近900条,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号等各类气象短信近1400万条。依托浦东天气网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647条、今明天气预报1095条;为进一步精准传递气象资讯,通过新区时报、浦东电视台、浦东上海之声等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年内与浦东电台完成240余次电话连线采访、25次现场采访。“浦东气象”微博累计发布内容1409条,粉丝达1.9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无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对政府信息工作实行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压实各岗工作责任。其中,公文制发、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气象业务类信息及气象服务产品的发布管理由浦东气象台、文体旅专业气象台负责落实。在此架构下,全局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有序,责任体系清晰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无门户网站,为“上海气象”网站子目录,开发建设由上海市气象局统一规划,网站内容由本单位负责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规范管理,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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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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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需切实加以整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覆盖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专业业务水平仍需强化。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从以下方面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二是细致梳理信息内容,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努力为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提供更优质的气象信息服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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