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浦东新区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本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2)负责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3)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预报工作;
4)承担对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