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局党组学习、会议有关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会议安排、文件(综合性文件)起草、文件收发、督办督查、管理制度、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人事劳动、目标考核、合同管理、教育培训、科研统计工作;
5.负责计划财务工作;
6.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宣传、老干部、档案和气象文化建设;
7.负责改革管理、现代化建设管理、综合性规划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
9.承办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