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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5-06-30
  • 市气 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气发〔2007220         关于下发《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国气象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气发〔2007378号),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36号),现下发《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一、为及时、准确播发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根据《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二、发布与传播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和臭氧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采用《实施意见》中统一的信号名称和图标。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播发上海市气象局所属气象台(以下简称气象台)制作并提供的适时预警信号。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负责播发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区(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负责播发本区(县)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具体播发频道由广播电台、电视台确定。气象台对提供的预警信号内容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负责预警信号播出的技术安全。四、气象台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建立直接的通信联系,保持通信线路的畅通。上海中心气象台决定发布预警信号,应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电视播出总控和东广新闻综合频率值班室,同时报送市委宣传部和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值班室备案。电视播出总控和东广新闻综合频率值班室不再对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内容进行审查。区(县)气象台发布预警信号,应当将书面通知文件传真至本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同时报送本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备案。预警信号的更新、解除,按上述要求传递。五、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具体播发频道在节目正常播发期间,应当自收到预警信号书面通知后15分钟内播发。六、广播播发要求:广播电台在首播或更新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的防御指引;解除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播发一次解除信息。下列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0分钟至少应当重播一次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的防御指引: 1、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5、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6、雷电橙色预警信号、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7、冰雹橙色预警信号、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8、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9、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其它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小时至少应当重播一次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的防御指引。七、电视播发要求:电视频道播发预警信号时,预警信号图标应当始终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并依气象台的更新而更新,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首播或者更新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由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解除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播发一次解除信息。下列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10分钟至少应当重播一次由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 1、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5、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6、雷电橙色预警信号、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7、冰雹橙色预警信号、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8、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9、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其它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小时至少应当重播一次由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八、遇有特别严重气象灾害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立即中断正常节目,及时、有效地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九、本办法自200811日起施行。2006517日上海市气象局和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市气象局办公室               20071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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