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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