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气象法》和有关气象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开展气象行政执法;
负责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防雷社会管理与指导;
负责本区域内的雷电保护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防雷中心做好本区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负责新建建设项目的审核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市防雷中心做好本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流程的衔接;
负责完成本区年度检测等应测数指标,
负责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调查分析和灾情上报工作;